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三五”规划,借助蓟州区打造全域旅游示范区和争创天津市文明城区的契机,迎接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通过摄影的全新视角,展现摄影人的艺术魅力和内涵,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倡导摄影创作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记录时代,鼓励创新,推进蓟州区摄影艺术的发展,使摄影艺术在服务社会、服务大众方面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蓟州区摄影艺术作品展是蓟州区摄影界最高格的、最高水平的摄影艺术展览。
一、主办单位
中共天津市蓟州区委宣传部
蓟州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蓟州区文化广播电视局
天津蓟州旅游文化集团
天津市摄影家协会
二、承办单位
蓟州区摄影家协会
蓟州区文化馆
三、协办单位
梨木台风景区
四、展览规则
1. 蓟州区的摄影家协会会员、摄影爱好者不分职业,均可选送作品。邀请蓟州周边的外阜作者参加,但所报送的作品必须是蓟州辖区拍摄的;
2. 所有来稿题材、体裁、拍摄时间、地点、获奖、发表情况不限;不接收“往届摄影艺术作品展”获奖和入选作品;
3. 作品尺寸要求。作品尺寸一律为10英寸(长边)、方片为8x8英寸,参评作品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装裱;
4. 每位作者报送作品单幅不超过10幅。其中,本辖区作品不得少于4幅。组照为单幅计算,对组照的幅数要求:每组4幅~6幅(请按排列顺序将组照冲洗在一张作品上);【报送作品时连同作品的原始电子文件一同报送,JPEG文件不得小于4M】
5. 每幅(组)作品,均由作者把作品题目、作者姓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作品报送类别、拍摄地点,打在32开白纸上并贴在作品的背面;
6. 所报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合作的作品、后期制作合成的作品谢绝报送;
7. 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共同组成。入选以上作品将由组委会将统一制作成展览图片进行展出;
8.本届展览所有入选以上作品,组委会成员单位有权在公共媒体上进行展示并享有作品的永久使用权,不再另付稿酬;
9. 所有参加本届展览的作品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法律责任;
10. 凡选送作品参加本届展览者,均视为已同意征稿简章之所有规定。蓟州区摄影家协会负责解释。
五、作品评选
蓟州区摄影家协会设立影展办公室,负责征稿、收稿等组织工作。作品评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邀请天津市摄影家协会组成评审委员会。凡违反本规则的作品,一经发现,取消作品各种资格。本届展览不收参赛费,不退稿。
六、荣誉设置
1. 本届展览拟展出作品150幅(组)左右。其中:梨木台景区作品不少于30幅;
2. 本届展览评出:
风光类收藏作品6幅;
民俗类收藏作品6幅;
建筑类收藏作品6幅。
(所有被评为收藏作品的作者将被授予摄影师称号)
3.本届展览设特殊贡献奖杯。(奖励为本届展览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
【获得摄影师称号的作者将作为申请加入天津市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
七、征、截稿时间
征稿日期:2017年4月7日9时;
截稿日期:2017年8月20日17时。
八、评选日期
2017年8月下旬
九、展览日期、地点
2017年10月1日—6日,鼓楼广场
十、寄、报作品地址
蓟州区中昌北路3号《蓟州区摄影家协会》
邮 编:301900
电 话:29190991
欢迎各位摄影师、摄影爱好者到梨木台取景拍摄!